《關於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強調
  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 近日,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緊緊扭住“四風”突出問題不放,繼續深化專項整治,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成效。
  《通知》要求,持續推進七項專項整治任務落地生根。堅持鏡頭不換、力度不減,堅決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多占辦公用房、新建濫建樓堂館所,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深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已經開展整治的單位,要鍥而不捨、持續用力,特別要針對“四風”問題“隱身”“變種”、反彈“回潮”的現象,真改實改徹底改;還沒有開展的單位,要迅速行動,細化任務,突出重點,一項一項改起來。在不折不扣落實中央規定的同時,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結合實際確定專項整治“自選動作”,有什麼問題就整治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麼問題,做到現實問題和歷史遺留問題一起解決,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一起解決,重點單位、重點人群的問題和整個面上的問題一起解決,班子的問題和班子成員個人的問題一起解決。(下轉A6版)
  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
  要嚴肅整治群眾辦事難問題,著力解決庸懶散拖、推諉扯皮、吃拿卡要,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堅決糾正對待群眾態度生硬、口大氣粗,對應給群眾辦的事情推三阻四、拖著不辦、相互“踢球”。
  堅決糾正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渙散,遲到早退、隨意離崗,甚至工作時間打牌娛樂,群眾辦事找不著人。
  堅決糾正辦事程序繁瑣、審批手續繁雜,政策規定不透明、宣傳解釋不到位,告知事項說半句留半句,讓群眾來回跑。
  嚴肅查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集中治理執法不公,搞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
  要嚴肅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著力解決巧立名目,超標準、超範圍、超期限收費、罰款,違反規定強行向服務對象搞集資捐助、攤派費用等問題。
  堅決糾正執法監管部門以罰代管,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罰款,不給或少給票據,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車行為和捆綁服務。
  集中治理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行業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
  集中治理政府有關部門指定各類服務性機構壟斷經營,高額收取咨詢費、認證費、檢驗費、鑒定費、評估費、代辦費,搞借權營生、利益輸送等問題。
  要嚴肅整治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問題,著力解決落實惠民政策不公開、不公正,不及時、不到位,群眾應得的實惠沒有得到得全等問題。
  堅決糾正在城鄉低保工作中錯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關係保、重覆保。
  嚴肅查處在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確定、城鎮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關不嚴、違規操作、謀取私利;嚴肅查處發放農機具購置補貼、種糧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操作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堅決糾正在救災救濟物資發放、特困群體救助等工作中處事不公、優親厚友等問題。
  要嚴肅整治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問題,著力解決黨政機關、幹部對群眾欠賬不付、欠款不還,“打白條”、耍賴賬等問題。
  堅決糾正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徵地拆遷補償款;嚴肅查處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各種補助資金。
  集中治理拖欠群眾餐飲費、租賃費、供貨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上接A1版)《通知》強調,把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作為反對“四風”和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出重拳、用實招,不達目的決不罷休。要嚴肅整治群眾辦事難問題,著力解決庸懶散拖、推諉扯皮、吃拿卡要,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堅決糾正對待群眾態度生硬、口大氣粗,對應給群眾辦的事情推三阻四、拖著不辦、相互“踢球”;堅決糾正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渙散,遲到早退、隨意離崗,甚至工作時間打牌娛樂,群眾辦事找不著人;堅決糾正辦事程序繁瑣、審批手續繁雜,政策規定不透明、宣傳解釋不到位,告知事項說半句留半句,讓群眾來回跑。嚴肅查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集中治理執法不公,搞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要嚴肅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著力解決巧立名目,超標準、超範圍、超期限收費、罰款,違反規定強行向服務對象搞集資捐助、攤派費用等問題。堅決糾正執法監管部門以罰代管,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罰款,不給或少給票據,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車行為和捆綁服務。集中治理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行業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集中治理政府有關部門指定各類服務性機構壟斷經營,高額收取咨詢費、認證費、檢驗費、鑒定費、評估費、代辦費,搞借權營生、利益輸送等問題。要嚴肅整治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問題,著力解決落實惠民政策不公開、不公正,不及時、不到位,群眾應得的實惠沒有得到得全等問題。堅決糾正在城鄉低保工作中錯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關係保、重覆保。嚴肅查處在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確定、城鎮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關不嚴、違規操作、謀取私利;嚴肅查處發放農機具購置補貼、種糧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操作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堅決糾正在救災救濟物資發放、特困群體救助等工作中處事不公、優親厚友等問題。要嚴肅整治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問題,著力解決黨政機關、幹部對群眾欠賬不付、欠款不還,“打白條”、耍賴賬等問題。堅決糾正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徵地拆遷補償款;嚴肅查處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各種補助資金。集中治理拖欠群眾餐飲費、租賃費、供貨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通知》要求,以“準狠韌”勁頭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發揚釘釘子精神,採取務實具體的有力措施,動真碰硬、集中攻堅,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見到實效。要項目化推進,對照專項整治各項任務,特別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結合實際確定重點整治項目,制定具體方案。每個項目都要明確目標要求、牽頭單位、責任主體和進度安排,細化推進措施,做到定一項改一項、改一項成一項。建立整治項目責任制,將地區、部門、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與領導幹部個人責任聯繫起來,與人對應、與事對應,與具體部門和單位對應,使整治項目具體落地,防止“空對空”。要認真自查自糾,每個單位、每個領導班子和每名領導幹部,都要對確定的整治項目進行自查,查清楚問題的具體表現、嚴重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列出整治清單、建立整治台賬。本著“說清楚”、“交明白賬”的原則,明確哪些是班子要改的問題、哪些是個人要改的問題,領導班子要主動認領,領導幹部要敢於負責、對號入座,一項一項查,一人一人清,一個一個糾。實行銷號式管理,對正在整治的要嚴格標準,一改到位;對整治遲緩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對尚未整治的要傳導壓力,明確時限,抓緊改起來。要上下聯動整治,省、市、縣黨委要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整治問題,逐級梳理分析,對發生在基層、根子在上面的問題,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建立系統聯動整改機制,確保快速回應、及時解決群眾訴求。政法、教育、民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衛生和計劃生育、海關、稅務、工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林業等行業系統,要結合部門職能職責,進一步明確整治具體任務,以上率下、帶頭整治,指導推動本行業本系統整治工作逐級向下延伸,真正落實到基層。要善於從基層單位反映的情況中發現問題,認真研究具體辦法和措施,努力從源頭上加以破解。要加強第一批和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相互銜接,把推動第一批單位整改落實與解決第二批單位突出問題結合起來,第一批單位要主動“認賬”並著力解決第二批單位反映的突出問題。要堅持群眾參與,通過情況通報、新聞發佈、公示等形式,公開整治項目、過程和結果,把政策規定交給群眾,讓群眾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眾監督。市、縣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要帶頭向群眾公開並作出承諾。專項整治的效果,可通過政務熱線、行風監督、民主評議、民意調查等方式請群眾評判。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整治項目,要及時向群眾通報各有關單位整治的情況。要強化正風肅紀,通過巡查抽查、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及時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特別是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對整治中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的單位以及頂著不辦、拖著不改的人和事,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通知》強調,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的領導和督導。各級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認真履責、緊抓不放。省(區、市)黨委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領導,及時通報市、縣和行業部門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層層落實責任、傳導壓力,督促檢查抓好落實。市、縣黨委要定期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一項一項盯緊抓實,確保各項要求真正落地,決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有關行業系統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負有重要責任,黨組(黨委)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針對行業不正之風問題,狠抓專項整治。各級一把手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親自審定方案,強力推動落實,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各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總體謀劃、工作推進和協調指導,明確專門力量負責專項整治,重點問題隨時調度,難點問題集中會診,整治情況定期通報。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總結推廣專項整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通報和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輿論監督,形成倒逼機制,充分發揮引導和警示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中央巡迴督導組和各級督導組要把專項整治列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督導重點,對整治方案要嚴格把關,對落實情況要跟蹤督導。要敢於“唱黑臉”、“當包公”,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的,要約談一把手;對避重就輕、不敢碰硬繞彎子的,要嚴肅指出,促其改正;對因涉及領導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自身利益問題整治工作推不動的,要督促上級黨組織專項研究,責令限期整改;對在整治過程中華而不實、大而化之、作錶面文章的,要嚴肅批評、嚴格追責、堅決糾正。
  (原標題: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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